根据张掖市林业和草原局转发《关于组织并且开展2019-2021年全省森林植被恢复项目市级复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局组织专门人员对民乐县2019年—2021年森林植被恢复造林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情况做了自查验收,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民乐县2019年森林植被恢复造林工程建设项目由张掖市林业和草原局以(张林草规发〔2019〕73号)、(张林草规发〔2019〕200号)文件下达,项目作业设计由张掖市林业和草原局以(张林草资发〔2020〕106号)文件进行了批复。该项目主要建设地点在国道227线、永固镇和南古镇,其中国道227线万元,森林乡村绿化设计永固镇八卦村造林18.84亩、南古镇城东村造林20.76亩,总投资10万元;2020年创建森林小镇造林面积96.15亩,总投资25万元,其中六坝镇造林57.69亩、六坝镇六坝村造林15.38亩、南丰镇炒面庄村造林15.53亩、民联镇郭湾村造林7.55亩;根据(张林规函〔2021〕166号)下发《2021年森林植被恢复费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下达2021年森林植被恢复监测费用5万元,主要对我县退化林草资源摸底调查及监测,调查范围设计民乐县10个乡镇及开发区和3个国有林场。
民乐县2019年森林植被恢复造林工程建设项目委托甘肃洪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招标,作业设计经询价由民乐县森林草原监测服务中心编制,项目监理通过阳光采购电子平台由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标实施,项目造林工程由民乐县瀚青林草投资有限公司中标实施,森林乡村绿化造林由永固镇、南古镇、创建森林小镇绿化造林由民联镇、六坝镇完成。该项目经验收,实际完成人工造林335.99亩,苗木平均成活94%。
项目严格按照市局下达的年度计划任务和《民乐县2019年森林植被恢复造林工程建设项目作业设计》进行全方位检查验收。逐个小班就整地情况、栽植质量、苗木规格及成活率做出详细的调查。经检查验收,民乐县森林植被恢复造林工程建设项目已按照作业设计全面完成建设任务。该项目的整地、栽植、苗木质量均契合设计要求,设计造林面积335.99亩,核实造林面积335.99亩,面积核实率100%;合格面积335.99亩,合格率100%。
根据张掖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森林植被恢复费计划的通知》(张林草规函〔2019〕73号)、《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森林植被恢复费计划的通知》(张林草规函〔2019〕200号)文件,下达民乐县2019年森林植被恢复造林工程建设资金143万元,《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9年第二批森林植被恢复费的通知》(甘财资环〔2019〕54号),拨付南古镇、永固镇各5万元、民联镇、六坝镇25万元。林草局实施133万元。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1年森林植被恢复费(第一批)的通知》(甘财资环〔2021〕52 号)和《张掖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1 年第一批森林植被恢复费计划的通知》(张林规函〔2021〕166 号)文件要求,下达民乐县2021年森林植被恢复项目监测费用5万元,项目已由森林草原监测服务中心实施完成。
项目实施严格执行“四制”制度,即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整个建设项目严格按照《作业设计》进行实施工程,使工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1)项目作业设计、实施方案编制。项目作业设计、实施方案由民乐县森林草原监测服务中心编制,设计规范完整,作业设计、实施方案批复符合规定。
(2)项目工程建设执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县委、县政府很看重民乐县森林植被恢复工程造林项目,成立了2019年、2021年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草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县领导多次到项目实施点实地检查工作,遇上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3)项目建设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根据张掖市林业和草原局(张林草规函〔2019〕200号)文件、张掖市林业和草原局(张林草资发〔2020〕106号)文件精神,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法律法规,项目施工作业由县招标交易中心统一招标,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洪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在招标过程中县纪委、发改委、财政局、公证处全程监督指导,现场宣布了中标单位,进行了中标公示,公示期7天,根据中标通知书与各中标单位签订了政府采购合同。
(4)项目文件档案管理情况。项目文件档案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内容和标准做认真扎实的管理。项目建设档案由专人负责管理,档案内容有:项目相关文件、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项目监理文件、施工管理文件、项目验收文件及竣工文件共计6大类。档案资料齐全,摆放有序,并分类归档整理,装订成册,归类有序规范。
项目建设严格按照《作业设计》进行实施工程,使工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共完成投资173万元,其中其他投资171.56万元,结余资金1.44万元已上缴民乐县财政。
民乐县2019年-2021年森林植被恢复造林工程建设项目建设任务全面完成,项目竣工财务决算2022年8月经民乐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民财评报〔2022〕3号),民乐县财政局以民财字〔2022〕87号文件下达了《关于民乐县2019年森林植被恢复造林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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