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国家林业局发出《关于切实抓好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紧紧围绕中央逐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要求和现代林业建设战略目标,重新审视当前的林业形势,研究对策,落实措施,确保全面完成各项造林绿化任务。
《通知》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紧紧抓住难得发展机遇,从以下几个方面确保林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各地要抓紧做好新增造林任务的分解落实和相关准备。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下达的新增造林资本预算,抓紧组织编制项目年度实施方案,将建设任务和资本预算细化到县。各省级营造林主管部门要立即组织、指导各项目县林业主管部门编制造林作业设计,将造林任务分解落实到山头地块。各地要按照批复的造林作业设计,加紧造林前的准备工作,有条件的地方要及时开展冬季造林。
——各地要提前谋划明年造林绿化工作。雨雪冰冻和汶川地震灾区各省(区、市)要认真研究和落实国务院确定的相关扶持政策,抓紧组织编制灾后林业生态恢复重建实施方案,提前储备项目,组织做好作业设计,落实建设任务,加快林业灾后重建步伐。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发展经济林、竹林、速生丰产用材林等对农村经济发展拉动力大、与农民增收直接相关的商品林;要把造林绿化作为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手段,重点突出身边增绿,抓好小康林业示范村、生态文明村等富有地方特色的村屯绿化美化活动,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
——各地要切实加强造林绿化质量管理。认真执行《造林作业规程》、《造林作业设计作业规程》等技术标准,提升造林作业设计、造林施工、抚育管护等环节的质量管理上的水准。要创新造林质量管理机制,逐步推行造林绿化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监理资质管理制度,加快建立造林项目事前招标、过程监理、事后报账的质量管理制度,积极鼓励各种营造林公司、造林专业队和个人通过招投标、承包或签订合同等方式参与造林绿化。要加强造林绿化过程质量监管,认真落实造林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加大造林作业设计审核、检查力度,加强造林施工全套工艺流程监理。严格实行种苗检验合格证、植物检疫证和种苗标签制度。加强对新造林地的检查和跟踪管理,巩固造林绿化成果。
——各地要大力推进森林经营工作。要积极争取开辟森林经营投资渠道,从我国森林资源现状出发,重点加强中幼林抚育和低效林改造,增强林分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挖掘林地生产潜力,提高森林质量与效益。
——各地要积极探索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造林绿化新机制。在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同时,抓紧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研究出台鼓励造林绿化的政策措施,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开展造林绿化,推动多种形式的非公有制造林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针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广大林农经营规模小而分散、风险承担能力弱等特点,积极引导发展新型造林合作经济组织,加大对基层林业站和广大林农的造林技术培养和训练和成果推广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