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4月20日消息:记者从市林业局获悉,为加强全市青山ECO工程建设,确保市重点项目和区市县重点项目建设质量,大连市林业局、发改委联合制定并下发了《大连市2012年青山ECO工程重点项目建设标准》。
建设标准对乡镇(街道)绿化、村(社区)绿化、荒山造林、退坡地造林等14类工程的申报条件、项目规模、造林模式、成活率及其它有关要求做了详细规定。该标准不仅为各区市县、先导区重点项目建设、申报和审核立项提供了标准,也为重点项目检查验收和市级资金补助提供了依据。
与此配套,为规范青山ECO工程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工程标准质量,根据《大连市2012年青山ECO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和《关于完善大连市本级政府投资管理的意见》,大连市林业局、发改委、财政局联合制定并下发《大连市2012年青山ECO工程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要求,重点项目设计单位需具有丁级以上资质;市重点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林业局审核批复项目建设方案;区市县重点项目由区市县(先导区)发展改革局(经济发展局)、林业局(社管局)审核批复项目建设方案,重点项目建设管护期限至少3年,市重点项目为5年(规模化荒山造林为3年);检查验收首先由区市县(先导区)依据工程合同、建设方案等进行自查,市林业局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林业规划设计单位,依照国家规定办法来进行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