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开端有县里镇里跟村里牵头村里搞栽培橙子。占用村里团体土地100亩。每亩是60块钱一年。一个人是十亩。10个人承揽。现在租地乡民每年都有几万快收入,依照承揽合同是每年都要交承揽费的。收上来的承揽费
十几年了到现在。一分钱一分钱都没有交。早几年我就向村里的书记反映了。和县里信访局。书记容许说把这个乡民的承揽会收上来的。但是,村里的书记不实行自己的许诺。敷衍塞责。一分钱都没收上来,就这样过去了,原本这个承揽土地便是有县里。镇上村里安排的,村里收不上土地费这个事原本是有、村书记和谐处理的。村里的干部没有实行自己的责任。没有办实事。没有为乡民服务的这种意思,就不是一个好干部。总想着己的出路。心中没有想着为公民服务。原本现在的土地就严重。土地便是农人的命根子。个人你占了团体的土地,又不交钱,要乡民怎样活啊。脚踏实地。可以下村来核实,前次在网上投诉了。说是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但是到现在一向都没给处理,这个事都是这么清楚的。莫非老百姓找你们干部合就这么难吗?或许咱们便是一个平民百姓。所以你们才不注重。敷衍塞责,你们不给农人处理,我会一向会投诉的,告发的。希望你们有关领导要注重。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镇分外的注重,当即安排工作人员做出具体的查询,现将查询状况回复如下:
经查,2006年3月,原泉家塘村为发展经济,完成移民脱贫致富,在县移民局的指导下全村开发荒山栽培脐橙。其中泉家塘村7组会议决定:开发本组荒山100亩左右,分红14份,每份约7亩。有栽培志愿的本组乡民以抽签方法确认栽培户,抽签后栽培户与7组签定土地租借承揽合同20年,每年向本组交纳承揽费每亩40元。经抽签后确认的栽培户魏某军、魏某恩、魏某成、魏某成、魏全某、吴某平、吴某明、魏某业、魏某林等9户于2006年栽培脐橙至今,均未向泉家塘村7组交纳承揽费是实。
原泉家塘村委会安排7组乡民屡次举行乡民小组会议,协商此事,但栽培大户以本组其它工作为由回绝交纳承揽费。下步,镇政府将安排村支两委干部,深入查询处置,严厉依照《农村土地承揽法》和其时签定的协议等,赶快处理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