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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亩林地 卖 不到8块钱”——网曝湖北随县一集体林地“贱卖”风波调查

  新华网湖北频道4月21日电(李欣、何侃)近日有网友爆料称,湖北省随州市随县安居镇姜家棚村1400亩生态公益林,于2010年被该村村委会连同林地一起“卖”给了私营老板,一亩林地年租金不到8块钱。此事于2011年村委会换届选举时被发现后,激起了村民们的不满,近年来连续遭村民们,并最终起诉至法院,引发网民关注。

  一场被誉为“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何在湖北随县演变成了一起林地“贱卖”风波呢?最近,新华网记者深入随县安居镇姜家棚村,对这一事件进行了实地调查。

  10日下午,在随县安居镇姜家棚村3组村民潜继山等人的带领下,记者见到了这片郁郁葱葱的山林。只见山上松树茂密,有几十万棵,大的直径50cm,最小的也有10cm左右,漫山遍野。

  据村民们介绍,该村3组、4组共有1400亩山场,上世纪五十年代就种有松树,近20年来村民们又在山上大量植树,现在1亩地有300多棵松树,全部超过40万棵,被政府划为了生态公益林。

  潜继山和记者说,2010年8月,随县搞林改,安居镇姜家棚村村委会借林改之机,同3组组长曾凡龙一起,将3组的1200亩与4组的200亩林地和山林,总共以49.5万元的价格承包给随州市三环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老板胡文明经营,承包期50年,平均年租金不到8元钱。

  “这还不包括无偿使用的价值几千万元的满山松树……”有村民忿忿地说,村民们是一年后才得知山林被“卖”的,根本就没有见过这笔钱。

  2011年10月村委会换届选举前,在村民们强烈要求下,有关部门进行村级账务清理时发现了这份承包合同书,村民们这才知道那片山林早已不属于他们,被“贱卖”给了别人。

  2011年12月,姜家棚村3组55名村民联名,要求随县经管局及县委、县政府领导支持,依法解除承包合同。

  2012年3月,随县县政府派县经管局有关人员到姜棚村做出详细的调查,但村民们反映到今天都没有收到任何回应。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下简称“林改”)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我国农村实施的又一次重大改革,改革通过“还山于民、还权于民、还利于民”,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农民真正成了山林的主人,极大的推动了农村生产力的解放和经济社会发展。

  湖北省是较早进行林改的省份之一,2006年开始试点,2007年全面铺开,目前主体改革已基本完成,林地确权面积超过99%。

  针对此次村民联名,随县安居镇专门成立了一个合同纠纷调解组,负责人是司法所所长焦贵斌。据他介绍,林改启动后,2009年姜家棚村村委会决定将山林经营权承包出去,制定了《关于山林租赁承包具体方案》,3组组长逐户征求村民意见并让农户签字,有56名农户签了字。2010年8月,镇政府直接以招商引资名义将该林地发包给随州市三环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胡文明。

  记者了解,此次林改的核心是明确产权,放开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针对确权中的集体林权流转,林改相关规定要求方案一定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不准暗箱操作。

  然而,村民潜继山说,村委会与承包主双方签订的山林、林地承包合同并未经3组村民同意,合同内容也不了解,更不进行告示。

  3组村民曾凡平说,当时制定方案时,组长曾凡龙确实有征求村民意见,但当时说不可能影响村民照常使用山林,反而方便管理,他才签上了自己名字。还有很多不识字的老人也盖了章,两年后大家才发现山林已经被“卖”了,就没有告知。

  村民们反映,承包主胡文明取得承包经营权后,不允许村民使用承包范围内的堰塘灌溉农田,不允许村民到林地放牧,就连上祖坟地也要得到承包主批准,否则未经批准使用这片山林就要交罚款,甚至还威胁村民要动用暴力手段。

  承包期间,由于承包主胡文明需要将林权证过户到其个人名下,村书记石忠海在1年后,私自又与胡文明签订了第二份《山林、林地承包合同》。

  然而,此举却一路获得了镇林业站、安居镇人民政府、县林业部门的审核批准,并以县政府的名义向承包方胡文明颁发了林权证。

  现任村支部书记严光财和记者说,当时,不论在村委会最初决定将山林承包出去时,还是后来村委会与承包商签订合同,都召开过群众会议征求意见,也进行了告示,不然又怎么能“卖”出去?

  记者通过有关人员找出了当时随县经管局针对此事所写的调查报告,上面清楚写明:村两委会在将山林发包给胡文明时,没有按照《方案》要求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合同承保标的、承包期限都没有经过群众讨论,也不进行公示。

  对于第二份合同手续和办理林权证的质疑,严光财解释说,由于当时的村支部书记石忠海和所有经办人都已经不在任,不清楚详细情况。至于3组村民们与承包商的矛盾,确实是村委会没有将协调工作做好,正在尽力解决。

  县林业局资源管理中心副主任陈光荣也表示:“林业局毕竟不是行政部门,应该是由镇政府来审核详细的细节内容,他们已签字盖章了,我们的责任就只是检查手续是否齐全。”

  据安居镇司法所所长焦贵斌介绍,姜家棚村委会租赁发包山林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该村过去修建通村公路,欠下建筑老板的工程款无钱支付,急需偿还债务。

  焦贵斌和记者说,出售山林的总价是49.5万元,偿还农村债务花费了7万左右,修建公路又花费了将近19万,电力改造又用去了3万多,剩余还有约20万放在镇财政所。

  当记者询问发包价格的计算方式时,他说并不是按照土地与树木价值一起等价计算的,村里有自己的一套计算方式,很复杂。至于具体怎么计算,他最终也没有给出一个合理解释。

  据湖北省林业厅提供数据,林改前,湖北省荒山荒地的流转价格每亩年均约30元;到2012年,全省荒山荒地的流转价格每亩年均涨到50元-80元。姜家棚村林地的发包价格明显低于这一水平。

  近年来,一些地方在实施林改过程中,林权流转不规范,不同程度地存在“三过问题”,即林地流转“面积过大、价格过低和时间过长”。

  专家认为,一些村干部暗箱操作,一卖了之,有的村民连林权证都没看到,其实质是剥夺了农民改革初始分配权和林地升值收益,侵害了农民利益。面积达1400亩、价格年均不到8元钱、期限50年,“三过问题”突出,随县安居镇姜家棚村林地“贱卖”风波,便是一个典型的案例。

  据村民们介绍,2012年12月,姜家棚村3组村民向随县人民法院起诉,将村委会与承包商告上法庭,要求收回林权证。当地法院多次不予受理,受理后原定于2013年3月26日开庭;到了开庭时间,村民们又被告知推迟开庭。

  目前,村民们仍在苦苦等待法院通知开庭,但始终没得到法院明确答复。本网将对该事件的进展情况重视,继续予以跟踪。(完)

  (原标题:“一亩林地 卖 不到8块钱”——网曝湖北随县一集体林地“贱卖”风波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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