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步伐,根据《江苏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1年全省营造林生产指导性计划的通知》(苏林造〔2020〕16号) 、《南通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设计( 2016~2025年)》、《关于切实做好 2021 年林业工作的通知》(通绿办〔2021〕1 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1年全市造林绿化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精准把握当前国土绿化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严格执行禁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政策,统筹安排造林绿化任务,深挖潜力,应栽尽栽;积极探索推行林长制,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进美丽如皋建设。
2021年,全市计划造林面积1000亩,其中净增造林200亩(长江沿岸造林),更新造林800亩;四旁植树(含珍贵树种) 80万株;森林抚育6000亩,其中长江沿岸森林抚育1000亩;新增省级绿美村庄8个;新建农田林网1万亩,更新2.5万亩;新建全民义务植树基地1个;古树名木保护率达到100%;全方面推进林长制建设。
1.高质量构建绿色生态廊道。以沿江生态廊道建设为骨架,系统构建沿路、沿水绿色生态廊道。始终把“共抓大保护”作为指导长江岸线造林绿化工作的根本遵循,持续深挖长江岸线造林绿化潜力,向有限的空间要增量。加快实施森林质量提升行动,深入推动沿路、沿水低效林更新改造,切实改善林分结构,精准提高森林质量,着力构建稳定、健康的森林ECO。2021年,完成长江沿岸造林面积200亩,实施森林抚育6000亩,其中长江沿岸森林抚育面积1000亩。
2.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2021年是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开展40周年。各镇(区、街道)、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入贯彻全国绿委办印发的《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积极开展符合实际、富有特色、群众认可的义务植树活动;要切实开展“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要密切联系实际,将义务植树与重点工程绿化、古树名木保护、家庭绿化美化等有机结合,推进全民义务植树向纵深发展;要创新尽责形式,推动“随愿植树、随处植树、随时植树”,使义务植树常态化、公民尽责多样化。今年在长江沿岸新建全民义务植树基地1个。
3.持续提升绿美乡村建设。依据《江苏省绿美村庄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试行)),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提升村庄绿化覆盖率为目标,深入开展“千村示范、万村行动”绿美乡村建设活动,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人居环境整改治理;在庭院宅旁、公共绿地、闲置地块见缝插绿,因地制宜栽植乡土、彩化、珍贵树种,持续改善村容村貌;强化“一带三网”建设,着力增加村庄整体绿量,提高村庄景观显示度。2021年,全市新增绿美村庄8个,新建和完善农田林网控制面积3.5万亩。
4.全面加强森林资源管理。按照省统一部署,在做好全国森林资源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完成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加强生态公益林管理,持续完善集体林权改革。加强森林督查,抓好督查察觉缺陷整改。切实加强新造林管理,着力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及时做好森林覆盖率、林木覆盖率年度监测工作。 严格执行“十四五”森林采伐限额,全方面实施森林经营方案。切实加强新《森林法》的宣传普及,强化林地保护,严格审核审批用林许可,严厉查处破坏森林和侵占林地违法犯罪行为,林政案件查处率95%以上。
5.切实保障林业生产安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从始至终坚持“森林防火无小事”的行动自觉,认真履职,全面加强森林火灾预警预防各环节工作,力争继续保持森林火灾零发生。根据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十四五”规划要求,开展好松材线年攻坚行动,突出抓好美国白蛾等检疫性有害生物监测防控,认真做好食叶害虫防治;持续加强国家级中心测报点建设,提高监测预警水平;全力做好苗木调运检疫,依法打击林业植物检疫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认真落实省市部署,切实加强食用林产品安全监管。2021年,全市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5‰以内,无公害防治88%以上。
6.全面实施落实林长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实施林长制的意见》,根据省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市林业主管部门要细化推进方案,全方面推进林长制建设,由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林长,设立市、镇等各级林长,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落实森林防灭火、重大有害生物防治责任和措施,努力实现“林长治”。
7.着力加强湿地保护修复。认真贯彻《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江苏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严格履行湿地保护职责,加强辖区内湿地的总量管控和用途管制,禁止违规占用征收湿地,严惩各种破坏湿地行为,确保全市湿地保有量稳定。年内完成1处示范保护小区建设。
8.扎实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和全国人大相关《决定》,扎实部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面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监管,利用爱鸟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教活动,提高全民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依法规范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购买、出售、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审核审批工作;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建立健全陆生野生动物救助站点,及时开展收容救治工作;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行为。
1.生态片林造林补助:在各镇(区、街道)完成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对当年底通过验收的新增造林和更新造林面积给予每亩150元的造林补助,奖补总额不超过15万元。
2.森林抚育奖补:对森林抚育按100元/亩进行考核奖补,奖补总额不超过50万元。
3.农田林网建设奖补:各镇(区、街道)按照市下达计划,规划建设一、二级农田林网,市财政对新建、更新及完善一、二级林网控制面积分别给予100元/亩、80元/亩进行考核奖补,起奖标准为连片面积1000亩以上。此项奖补总额不超过30万元。高标准农田林网建设示范项目, 单个项目总面积(农田林网控制面积)为相对连片1万亩以上,省财政按200 元/亩的标准对新栽植林网控制面积进行补助。
4.绿美村庄建设补助:对达标并通过省级绿美村庄验收的按照省级补助标准做补助,从本年度省级林业专项资金绿美村庄建设部分列支。
5.规划编制工作经费:用于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共计60万元。
7.野生动物救助工作经费:用于全市陆生野生动物救助经费支出,不超过2万元。
8.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经费:大多数都用在古树名木管护费发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及其他管护复壮费用,共计10万元。
9.森林督查及林地变更工作经费:大多数都用在森林督查和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经费及设备采购等,共计10万元。
10.森林城市建设等工作经费:大多数都用在森林城市建设、林长制推进、森林防火、林业植物检疫、湿地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碳汇监测等方面的开支,共计63万元。
项目补助按照“建前申报、建后验收”要求和时点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予以补助。凡在上级新造林核查和保存率检查中合格率低于90%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所有奖补资金。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区、街道)和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绿化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造林绿化投入机制、管护机制,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资金到位,确保造林绿化任务的圆满完成。
2.加大宣传发动。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造林绿化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全民绿化意识和生态意识,提高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参加义务植树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市级宣传媒体要大力宣传绿化惠民富民政策,营造全民绿化的良好氛围。
3.注重统筹协调。生态林业建设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市绿化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以规划为引领,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积极做好造林绿化工作。各镇(区、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提前谋划,认真做好规划造林地段的土地流转、资金筹备、技术培养和训练、重点工程招投标以及苗木的落实等相关准备工作。
4.严格考核奖惩。2021年市政府将继续把林业工作目标任务纳入对各镇(区、街道)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考核指标,严格考核奖惩。由市绿委办牵头组成绿化工作督查考核组,重点督查考核各镇(区、街道)重点林业工程建设、林木成活保存情况及管护责任制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