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上午,邹平市公安局魏桥派出地点展开罂粟踏查作业期间,发现辖区王某家小院内的花盆中有疑似罂粟的植物,虽罂粟还未开花,但特征非常显着。经核对清点,王某共栽培了10株罂粟当“花草”用于欣赏。民警对其进行了有关毒品法律知识和毒品危害性的教育,王某知道到了问题的严重性。随后,民警在固定依据后,现场将花盆内的罂粟悉数根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规则,依法给予王某罚款200元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