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从滨州穿城而过,流经市域94公里,独特的区位优势树立了“渤海之滨 黄河之州”的亮丽名片。滨州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国家战略中走在前、干在先、落在实,相继出台各项规划和配套方案,构建起从“规划图”到“施工图”的一揽子政策体系,全力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水平发展的“滨州样板”。
3月30日,山东省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水平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水平发展典型案例(第一期)的通知》,滨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报送的《扮靓母亲河 高标准建设黄河下游生态廊道》入选。
2021年以来,滨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积极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致力于将黄河打造成造福人民的幸福河,在保护耕地前提下,大力实施黄河生态廊道工程,着力打造“多树种、景观美、功能强、效益高”黄河生态廊道。本着“宜乔则乔、宜灌则灌”的原则对沿线的空地进行绿化,对林木退化、绿化苗木规格小、成活率低地段做改造提升,对景观效果差的地段进行提档升级,既保护了淤背区防汛功能,又大幅度的提高沿线绿化效果。村庄密集、人流集中地段规划设计 7 处郊野公园,提升生态功能的同时满足周边群众日常休闲需求,极大地提升了黄河两岸景观品质和人文内涵。
近年来,滨州成功申报国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水平发展联合研究“一市一策”驻点,聚焦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加强沿黄生态廊道建设,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突显黄河“滨州元素”。在全省率先印发《滨州市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配套《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加强黄河干支流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方案》,全市一盘棋,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四梁八柱。
创新环境监督管理模式,滨州投资2.15亿元打造全省功能最完整智慧环保综合监管平台,列入全省首批一体化系统试点,入选国家“十四五”生态环境创新案例。滨州市先后荣获“中国特色魅力城市”“中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示范市”“山东省适宜人居环境城市”“山东省园林城市”等称号。
夏末秋初,滨州蒲湖风景区景色宜人,主体11层、面积9207平方米的建筑黄河楼,是这里乃至黄河三角洲的地标性建筑。登上黄河楼,可南观黄河,北瞰滨州城区,领略黄河之水从空中流过之神奇与壮观。
滨州打造了一条集生产生活、观光旅游、休闲运动、科普教育、文化体验、度假养生、乡村振兴等多功能于一体的黄河文化旅游带,规划形成一核、三带、三区的总体空间布局,全力用好黄河元素、讲好黄河故事。其中,生态黄河文化带将以黄河文化为特色、以幸福体验为核心,根据各县市区特色,分区差异设计文化主题,打造抗洪、水利、兵学、农耕、民俗、鲁北建筑和渤海革命等文化元素,把黄河风情带打造成黄河文化的集中展示带、体验带。建设集文化体验、康养度假、运动休闲等功能为一体的生态黄河文化旅游带,助力滨州城市建设迈向“黄河时代”。
据统计,滨州市沿黄县市区共有A级旅游景区32家,其中4A级景区6家、省级以上文保单位42处、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33处、红色文化遗址遗迹79处。经过筛选论证,滨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确立了包括西纸坊·黄河古村、十里荷塘景区、蒲湖风景区、打渔张森林公园、黄河三角洲生态文化旅游岛等69处黄河文化旅游廊道建设核心点,做到重点景区、历史背景和文化名村、乡村旅游重点村、景区化村庄等不同主题类型全覆盖。
在平台搭建、景区提升的同时,滨州注重为黄河流域文旅样板注入软实力,积极做好“黄河号子”、滨州吕剧、滨州剪纸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叫响“滨州手造”影响力,进一步打造“黄河文化”品牌。
滨州深刻把握“以文促旅、以旅彰文”的文旅融合发展新路径,统筹推进弘扬传承黄河文化与高质量打造黄河文化旅游带两项重点任务,构建起以黄河为轴,以滨州城区为核心,以黄河文化为主线,以旅游景区为节点的黄河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开发格局。
九曲黄河从山东而入,穿越滨州而过,滨州与黄河“命运相连”。 近年来,滨州市充分的发挥法治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水平质量的发展中的引领、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努力营造保护黄河的浓厚法治氛围,着力打造“法护黄河”“法润黄河”“法建黄河”“法佑黄河”四个品牌,依法守护黄河安澜。
滨州坚持整体布局,统筹推进,出台《滨州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统筹推进黄河水资源保护和集约节约利用;制定《滨州黄河环境资源保护多元治理机制的实施建议》,建立公安、司法行政、黄河河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勤联动、整体防控、综合治理”工作体系,推进沿黄县区环境资源黄河巡回法庭、检察室全覆盖。
强化文化赋能,滨州实现黄河与法治有效融合,加大黄河治理文化研究,统筹法治文化、水利文化、黄河文化、老渤海文化的发掘整理和传承保护,加强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滨州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河务局、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张肖堂郊野公园联合打造了黄河法治文化阵地,集法治教育、普法宣传、休闲娱乐于一体,努力从区域、流域多视角、多维度讲好滨州黄河法治故事。
司法护航,滨州建立健全“黄河生态警务室”,充分的发挥公检法专职保护机构作用,建立“河长+检察长”“链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成立“小清河公益守护联盟”,积极构建多层次、多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文/张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