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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

  依法管理林木种苗,促进林业发展,编制造林绿化所需种子、苗木规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全市八县一区天保、退耕还林、珠防工程、“三湖一库半海”的林木种苗生产、供应、调剂工作,负责林木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和开发,引进良种壮苗、试验和推广新技术、新品种。同时,我站承担着全市林木种苗检验、抽查及县区林木种子质量争议、仲裁检验和核发种子、苗木检验证书,依法开展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工作。

  2017年全市共准备种子24239公斤,其中核桃种子17000公斤、华山松种子5950公斤,育苗面积507亩。预计出苗量829万株,其中华山松苗木205万株,旱冬瓜苗木233万株,核桃112万株。全年造林预计需苗699万株,目前,部分县区缺核桃苗木,可在市内调剂使用,全市所育苗木可满足今年我市各项造林任务的完成。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将《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合并为《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为做好新、旧许可证的衔接工作,玉溪市种苗站积极安排专人负责新版证书的订购、核对、发放工作。同时以此为契机,对辖区内林木生产经营者进行彻底清查,并且在新证发放过程中与各县(区)种苗站负责人员认真交接、逐一核实,从新证换发开始就要求提高对实行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制度的认识,严格规范统一新证发放程序,强化对被许可人的事中事后监管。

  截至2016年底全市共发放《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498本,其中:截至2016年底持老证数量为357本,换新证141本。组织县区种苗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要求其认真学习贯彻,严格执行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有效规范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严把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准入关,依法管理林木种苗市场。

  为确保玉溪市2017年度造林苗木质量,保障雨季和冬季造林的顺利推进。玉溪市种苗工作站于7月底至8月初对易门、峨山、红塔区三县区进行了抽查,对用于2017年度雨季造林的苗木档案进行了详细检查,对苗木进行了实地测量。11月28日至29日对我市2017年核桃定点育苗的基地进行了核桃种苗质量检查。经过测量苗木地径、苗高,检查病虫害等对苗木进行分级,综合判定苗木质量并出具了苗木质量抽查现场意见书。

  (1)峨山县2017年雨季造林造林树种藏柏,造林需苗量1.5万株。峨山县学芬育苗培植园2017年培育藏柏袋苗6万株,该苗圃检查方法为苗圃地检测,抽取样方10个,抽样基数400株,抽检株数一共100株,合格株数100株,合格率为100%,其中一级苗占89%,二级苗占11%,该苗圃的苗木质量较好。

  (2)易门县2017年雨季造林计划1.54万亩,造林树种为旱冬瓜、华山松、园柏,造林需苗量146万株。易门新态林业有限公司2017年培育旱冬瓜袋苗50万株,华山松袋苗100万株,园柏袋苗38万株,该苗圃检查方法为苗圃地检测,抽取样方10个,旱冬瓜容器苗抽样基数400株,抽检株数一共100株,合格率为100%,其中一级苗占92%,二级苗占8%;华山松容器苗抽样基数400株,抽检株数一共100株,合格率为99%,其中一级苗占5%,二级苗占94%;园柏容器苗抽样基数400株,抽检株数一共100株,合格率为100%,其中一级苗占82%,二级苗占18%,该苗圃的苗木质量较好。

  (3)红塔区2017年雨季造林计划7330亩,造林树种旱冬瓜、华山松、云南松,造林需苗量81万株。红塔区北城东前树青园林苗圃2017年培育旱冬瓜袋苗38万株、华山松袋苗12万株,该苗圃检查方法为苗圃地检测,抽取样方10个,旱冬瓜容器苗抽样基数600株,抽检株数一共120株,合格率为86.6%,其中一级苗占5%,二级苗占81.6%;华山松容器苗抽样基数1300株,抽检株数一共260株,合格率为88.6%,其中一级苗占22.6%,二级苗占66%,该苗圃的苗木质量一般。

  云南玉溪富杰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2017年培育旱冬瓜袋苗12万株,该苗圃检查方法为苗圃地检测,抽取样方10个,旱冬瓜容器苗抽样基数1500株,抽检株数一共300株,合格率为89.6%,其中一级苗占17.6%,二级苗占72%,造林所需云南松苗木准备从外县调入。

  (1)者竜森鑫苗木培育基地:2017年育苗面积25亩,育核桃嫁接苗25万株,预计可出圃合格苗10万株。所育品种为漾鼻泡核桃,穗条来源于新平县核桃采穗基地。

  该苗圃检查方法为苗圃地检查,抽取样方15个,每个样方每隔3株检测1株,共检测10株,抽查株数一共150株,合格株数126株,合格率为84%,其中一级苗占46%,二级苗占38%,该苗圃的核桃苗木质量较好。

  (2)新平县佳华生态苗木培育中心:2017年育苗面积75亩,育核桃嫁接苗80万株,预计可出圃50万株。所育品种为漾鼻泡核桃,穗条来源于新平县核桃采穗基地。

  该苗圃检查方法为苗圃地检查,抽取样方20个,每个样方每隔3株检测1株,共检测10株,抽查株数一共200株,合格株数182株,合格率为91%,其中一级苗占63.5%,二级苗占27.5%,该苗圃的核桃苗木质量很好。

  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4〕9号)文件精神,快速推进我市林木良种化进程,推广先进的育苗技术,提高核桃造林良种使用率,保证造林质量,实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增长。 2017年,落实国家林木良种苗木补贴40万元, 其中:新平县培育核桃苗木40万株,良种补贴20万元,易门县培育华山松苗木100万株,良种补贴20万元。目前,易门县华山松培育项目已经过市级验收,新平县培育核桃苗木项目已完成项目任务,待省站验收。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和云南省林业厅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和整顿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市场秩序,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监管,结合玉溪工作实际,2017年5月至10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了《玉溪市林业局关于2017年打击假冒伪劣林木种苗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是进一步逐一核查清理,对无证、超期、超范围生产经营种苗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苗圃基地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发放《种子法》、《云南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宣传材料。

  玉溪市种苗工作站根据《玉溪市林业局关于做好苗木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玉林发〔2016〕16号)文件要求,组织成立了玉溪市苗木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普查标准,对全市苗木公司进行详细调查统计,历时半年现已完成,这标志着建成了玉溪市苗木资源精准数据库,为今后用大数据引导产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扎实基础。普查结果为,全市苗木种植培养面积41971亩,有苗木品种450个,苗木企业134家,个体经营户318户,从业人员3978人,2015年和2016年前十个月苗木销售总额共计38840万元,2016年在地苗木资产总值227201万元,2015年苗木亩均销售额5720元 ,从业人员人均管理苗圃面积10.8亩。

  为改善生态环境,美化村容村貌,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确保乡村绿化建设过程中合理使用绿化植物,实际做到适地适树,保证植物栽植后能成活和健壮生长,发挥好种植树木的生态效益和景观效果。我站开展了玉溪市乡村绿化树种选择的推荐工作,推荐的树种要有相对应的图片资料、树种简介说明(包括中文名、拉丁文名、科属分类、生物学习性)、适生范围、推荐种植区域等资料。要求每个县(区)成立树种推荐工作组,由业务能力强的专业方面技术人员组成,推荐树种不少于20种,不超过40种。县区树种推荐上报后,市级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论证,并对一些不能确定或有疑问的树种做出详细的调查研究,做出判断,对拟定推荐树种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召集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推荐树种。目前该项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2018年3月完成。

  玉溪市保护植物种质资源库建设共投资11万元,计划收集玉溪市内国家二级保护植物品种共39种,每个品种种质2株苗木。经过全市种苗站专业方面技术人员的找寻,共收集保存了21个保护植物品种78株苗木。根本原因是热区植物不适合种植在我站苗圃内,部分树种市场上没有苗木,待明年种子成熟时采摘种子进行繁育。

  巴拉那松是为南洋杉科南洋杉属植物,原产于南美洲巴西南部,适应500—2500米海拔的各种地区,耐旱耐寒。2003年,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从巴西引进巴拉那松种子并培育出苗木,在玉溪地区种植了8000株,目前保留比较多的只有澄江县梁王山林场还有500株左右。但由于种植过密,正常生长的15年巴拉那松米径应该达到25厘米以上,且已进入挂果期,澄江梁王山林场保留下来的巴拉那松平均米径只有8—15厘米。

  为更好的保护这一重要的种质资源,进一步研究巴拉那松的生物学特性,玉溪市种苗站从澄江县梁王山林场移植目前保存的巴拉那松400株,目前已完成此项工作,经调查统计,移植成活率达到了99%。

  以玉溪市苗木协会为依托,2017年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帮助有实力的苗木企业努力开拓省内外市场、国外市场。顺势而为,逆境发展,加强完善市场体系,在卖字上下功夫,鼓励会员企业杂宜良苗木交易集散地设立展示销售窗口的同时,努力构建苗木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信息平台、技术平台,线上线下多渠道销售苗木。二是根据《云南省林业产业省级有突出贡献的公司认定和管理办法》,积极主动帮助发展潜力足、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经营有特色、生产管理规范的会员单位分类指导,申报2017年省级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和建立示范基地。目前已有8家会员被认定为林业产业省级有突出贡献的公司。三是充分的利用好协会网站、会员网站、微信平台等现代互联网通讯平台及时发布行业、协会动态、有关政策、苗木供求信息等,以互联网为载体,线上线下做好苗木销售和形象宣传。四是发挥协会平台作用,针对会员企业普遍讯在的薄弱环节组织培训提高水平。五是继续做好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逐步解决苗木基地建设土地流转难、成本高;企业融资难;跨省跨州市苗木运输许可、检验检疫手续繁杂难办等问题。

  玉溪市种苗工作站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在职在编实有人员10人。

  玉溪市种苗工作站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97.11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70.47万元,根本原因是调整工资标准,提高津补贴、奖金,巴拉那松抢救性移植,引种实验苗地集雨水池建设及森林病虫害防治车辆购置费增加。

  玉溪市种苗工作站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56.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73万元,占总支出的86.29%;项目支出35.22万元,占总支出的13.7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8.82万元,增加的根本原因是调整工资标准,提高津补贴、奖金及森林病虫害防治车辆购置费增加。

  2017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种苗工作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作的日常支出221.7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7.85万元,增加的根本原因是调整工资标准,提高津补贴、奖金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41%。

  2017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种苗工作站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2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03万元,根本原因是森林植被恢复费安排支出减少。

  1.2110404生物及物种资源保护支出4.64万元,用于林木良种补贴工作支出。

  2.2110499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16.07万元,用于森林病虫害防治购置打药车支出。

  3.2111499其他能源管理事务支出11.00万元,用于保护植物种质资源库建设支出。

  4.2130232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林业的补贴3.51万元,用于车辆燃油费支出。

  玉溪市种苗工作站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6.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8.82万元,增加的根本原因是调整工资标准,提高津补贴、奖金,巴拉那松抢救性移植,引种实验苗地集雨水池建设及森林病虫害防治车辆购置费增加。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34%。大多数都用在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38.61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23.4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17万元);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0.82万元(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0.55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19万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0.08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2.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6%。全部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中事业单位医疗6.7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80万元。

  3.节能环保(类)支出31.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4%。大多数都用在自然生态保护20.71万元(生物及物种资源保护4.64万元、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16.07万元);能源管理事务11.00万元(其他能源管理事务支出11.00万元)。

  4.农林水(类)支出159.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26%。全部用于林业支出,其中林业事业机构156.47万元、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林业的补贴3.51万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13.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9%。全部用于住房改革支出,其中住房公积金13.09万元,购房补贴0.25万元。

  玉溪市种苗工作站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07万元,支出决算为6.71万元,完成预算的73.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99万元,完成预算的78.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2万元,完成预算的50.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根本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规范各项经费支出,因此“三公”经费支出大幅下降。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3.03万元,增长82.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未发生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73万元,增长83.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31万元,增长73.7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原因是由于外地州到我市学习借鉴育苗技术先进经验、上级到我市检查验收项目增加导致接待费增支,新增车辆1辆以及原有车辆购置年限久,修理费、燃油费大幅增加。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89.27%;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10.73%。详细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99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大多数都用在林木良种准备、苗木质量监督检查、林木良种补贴项目开展、苗木基地清理整顿、苗木资源普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国内接待费支出0.7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大多数都用在林木良种准备、苗木质量监督检查、林木良种补贴项目开展、苗木基地清理整顿、苗木资源普查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玉溪市种苗工作站部门资产总额200.5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0.50万元,固定资产120.03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4.5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0.16万元,固定资产增加24.41万元。

  2017年度计划政府采购金额19.57万元,全部为货物类采购,实际政府采购金额19.46元,其中:办公设备采购3.66元、病虫害防治打药车购置15.80元。

  我单位2017年年初预算共批复项目2个,每个项目均按照项目实施的计划定制了年度绩效指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各项指标完成任务,产出180万株良种苗木,喷药车的购置使用,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工作强度,有效的节省了人力物力。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主办:玉溪市人民政府承办: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运行维护:玉溪市数字玉溪建设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