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自从改成承包制后,大大激发了人民的劳动热情。甚至有农民感觉自己的地不够种,准备开垦荒地。本着多劳多得的社会观念,种的庄稼是没得跑了,但若遇到政府征收,农民自己开荒的土地,是否有补偿呢?
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简称为四荒地,一部分四荒地是属于集体所有的,对这些荒地,和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家庭承包合同就能获得使用权。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另外,有部分未开发也未确定使用权的四荒地,属于国有,这类荒地需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才能确定给开发单位或个人长期使用。
我国法律遵循“谁开荒、谁使用”的原则,但大家必须要注意留有合法的手续。对于很多只接触村组领导的农民来说,这一点需要格外注意,承包土地一定要有书面字据,若使用土地的理由不合法,政府将会在征收时以此为理由拒绝支付补偿。
出力就有回报这是肯定的,但如果没经过申请,回报可能就进不了自己的口袋。因为我国农村实行集体土地所有制,在说不清楚那块地是谁家的时候,就倾向于认定村民集体共有。
在实务中,如果村民未经批准,也未签承包协议,自行开荒的,遇到征收时,土地征收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开荒者可以争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
村委会实际管理着补偿款,在部分地方具体分配时,可能会都不愿给自行开垦荒者发放任何补偿款,当然开荒的村民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争取补偿。
综上可知,只有开荒有专属于自己的权利证明,在征收时才能得到全额补偿,史律师建议我们大家开荒土地最好先申请。
首先,在开垦土地时,提前报批村委会审核,虽然村里都是熟人,但在补偿款面前,心知肚明是远远不足的,白纸黑字必不可少,申请获批后开垦土地是一项有利证明。
其次,土地确权,同意是第一步,还要在条件成熟时签订承包协议,进一步明确荒地的使用权明确归属自己,既预防日后邻里纠纷,还能获得正规耕地的一系列补贴。
既能验证自己是合法开荒,又能证明荒地属于自身个人,那么补偿款就确定归属于你了。
如果做好上面这些,土地所有权存在争议,也不要怕,建议及时咨询律师,争取自己正当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