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永兴县认真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策略,以建设美丽永兴为抓手,持之以恒植树造林,全力以赴绿化攻坚,努力让群山披上绿装、让生态受到保护、让环境显著改善、让群众得到实惠。2012年以来,全县共投入资金18.15亿余元,完成荒山造林29.12万多亩、通道绿化2856公里、水系绿化720公里,建设绿化示范乡镇18个、示范村96个,新建65个“秀美村庄”,完成78个矿山复绿,新增城区绿地4.3万平方米、游园6个,全县森林覆盖率达67.97%。其中,2015年完成造林5.5万亩、占市分配任务的122%。在这样的一个过程中,我们尤其把“三难地”和山地造林绿化作为重中之重,致力“攻难关”、“啃硬骨头”,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因地施策,造管并重,取得了明显成效。2015年,全县完成“三难地”造林7200亩、山地造林1.08万亩。
一是全力推动。县委、县政府从始至终坚持把植树造林作为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去冬以来召开县委常委会、县五家领导会、县政府常务会、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等9次,研究解决“三难地”和山地造林、矿山复绿、森林防火设施、封山育林(禁伐)、城市绿荫行动、秀美乡村建设等方面的问题30余项。坚持顶层设计,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快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建议》、《永兴县2015-2017年森林生态景观提质工程实施方案》和《永兴县2015年度森林生态景观提质工程工作安排》等文件,突出规划引领,科学有序推进造林绿化工作。
二是示范带动。按照“一个示范点、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模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头挂点联系造林示范样板点,联系重点乡镇的县级领导和县四大家分管领导各联系一个示范点,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生态文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联系一个示范点,县林业局班子成员每人联系一个示范点。全县领导办点面积达1万亩,其中,县级领导办示范点16个、面积3216亩。在县级领导所办示范点中,有2个“三难地”造林示范样板点、8个山地造林绿化示范样板点。通过示范带动,有力地促推全县森林生态景观建设。
三是宣传发动。充分的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组织并且开展“三到位一推介”(即宣传资料到户、宣传横幅和标语到组、技术培训到村、推介造林大户)宣传活动,巾帼英雄林、共青林、认建认养林等义务植树活动,广泛宣传造林绿化的意义和政策法规,大力弘扬植绿、护绿、爱绿的生态文明新风,激发全社会参与植树造林的积极性。2015年来,全县共发放造林绿化宣传资料30万份,悬挂横幅369条,书写标语21000余条,举办村(社区)造林技术培训班369期、培训10000余人。
一是划整为零,分段招投标。过去,我县绿化工程主要实行分项目招投标,一个项目由一家造林公司中标后实施,受招投标程序复杂,工程线长面广、施工环境复杂、组织劳力难等因素影响,造成施工进度慢,极易延误最佳造林季节,导致绿化效果不理想。针对这一情况,我县参照政府定点采购办法,2014年11月,通过公开评分,由高到低从46家有资质的企业中,选取30家为2015年—2017年绿化工程项目施工入围企业。由县财政对绿化工程建设项目进行预算评审,并按工程建设价格不超过100万元划分成若干标段,采取摇球中标的方式从招投标入围企业中确定施工方。采取这一模式后,造林绿化的进度、效果均大幅提升。
二是因地施策,分类别治难点。“三难地”和山地造林一直是造林绿化的难点。为此,我县根据“三难地”和山地的不同立地类型,实施不相同的治理措施,提升造林成活率和绿化效果。“三难地”方面:针对我县“三难地”土质贫瘠、土层薄弱等特点,我们采取大穴整地、适地树种、客土回填、施肥复壮、改良土壤等办法,大幅度提高了造林成活率。同时,我们采取补植补造彩叶树种等方式,提高林分质量,大力营造多树种、多林种、多色彩的生态景观林。山地方面:对武广高铁沿线原油茶开发形成的黄土地的绿化治理,采取“山顶戴帽子、山腰系裙子、山脚穿靴子”的方式,在山顶栽植红叶石楠、柏木,在山腰栽植樟树、杜英、桂花等树种,在山脚栽植桉树、丛竹、木荷等树种,并采用林地覆膜,林下间种黄栀子、黄花菜、花生、黄豆等林下经济作物,达到了既不影响油茶生产又能快速绿化,同时还发展壮大了林下经济的多赢效果。
三是分期付款,倒逼管护责任落实。为增强造林绿化公司的管护责任,由过去的一年付款改为现在的按5:2:3比例分三年三次付款,对造林成活率不足60%的不予付款;同时,实行质量保证金制度,中标公司在签订正式合同前缴纳中标金额10%的质量保证金,三年后经验收合格方可退还保证金,倒逼中标公司加强造林管护,确保造一片、活一片、成一片。
一是强化政策扶持。推行荒山荒地造林补贴政策,对经验收合格的非国家重点造林项目的荒山荒地造林,由县财政按照260元/亩(含苗木补贴60元/亩)的标准直接补助到造林户主。推行抚育管护补贴政策,对造林期满4-5年且质量合格的幼林,由县财政按不少于每年50元/亩的标准做补贴。完善生态公益林管理机制,将改造后的生态景观林申报纳入生态公益林补偿范围;同时,由县财政补差,将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统一提高到20元/亩。
二是强化资金保障。按照“项目争、融资建、财政拿、社会筹、单位捐、林农(企业)投”等方式,广泛筹措造林绿化资金, 2015年筹措5.05亿元,其中,县财政预算安排资金5000余万元,采取以奖代投模式,支持“三难地”和山地造林绿化等重点工程建设。
三是强化考核奖惩。对造林绿化工作实行“一月一考核、一点评、一通报、一追责”的“四个一”督查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子项目,列入全县年度综合绩效考核体系。对在全市生态文明年度考核中排名前3名的责任单位或在县生态文明工作年度考核中取得一、二、三等奖的乡镇,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排名倒数后3名的乡镇或责任单位,分别处罚3万元、2万元、1万元。对未达成目标的乡镇和责任单位严格追责。